滯留緬北等地 這42人不回國投案自首將被嚴懲?
近日,江蘇連云港警方發(fā)布首批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重點人員名單,要求滯留人員主動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過正規(guī)渠道入境回國,并在入境前向戶籍地派出所報備,對于拒不回國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嚴懲。
連云港警方公布的首批名單共有42人,當中提到對滯留緬北等地仍未回國的連云港籍人員依法勸返,對未在通告名單中的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地區(qū)的連云港籍人員,應盡早回國,爭取寬大處理。
同時,連云港警方還提醒,凡是在限定日期內主動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可依法免除處罰;拒不回國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嚴懲。
編輯:周楊責編:吳忠蘭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