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組織 相信法律?
每日經(jīng)濟新聞消息,近期,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馬樹山一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從馬樹山因舉報當?shù)仡I導干部而被逮捕、起訴,到最高人民檢察院介入,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里,馬樹山一案快速反轉(zhuǎn)。
1月21日,《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來到馬樹山家中,見到了這位卷入輿論風波的老人。簡短的談話中,無論是馬樹山本人,還是他的家人,提到最多的詞便是相信:相信法律、相信組織、相信國家。
馬樹山: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馬樹山一案發(fā)生于2023年12月。當時,遷西縣委辦公室向遷西縣公安局報警,稱收到多封舉報縣委書記李貴富及縣委組織部部長鄭艷華問題的信件,這些信件反映的問題無事實依據(jù)。12月9日,年逾75歲的舉報者馬樹山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20日,遷西縣檢察院對馬樹山批準逮捕。8天之后,即2023年12月28日,遷西縣公安局對此案偵查終結(jié),以馬樹山涉嫌誣告陷害罪,向遷西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24年1月2日,遷西縣檢察院向遷西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此時,遷西縣檢察院指控馬樹山的罪名已增加到兩項:誣告陷害罪和誹謗罪。
該案隨后引起最高檢高度重視,專門派出院領導前往河北指導案件辦理;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并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1月15日,遷西縣人民法院準許馬樹山取保候?qū)?。失去自由?0天后,馬樹山終于回到家中。
以下為每經(jīng)記者與馬樹山的對話。
NBD:您為什么堅持要做這件事?
馬樹山:都是反映當?shù)仡I導干部的一些問題,沒有個人私事。也是為了遷西發(fā)展和老百姓。
當時我直接是越級上訪省委,沒跟當?shù)販贤ǎ唇M織程序應該溝通,但是這個書記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我只有越級上訪。
NBD:您在舉報后經(jīng)歷了哪些事?
馬樹山:我在看守所吃得飽睡得著。我代表老百姓,沒有代表我個人。
1月13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來廣普,親自到那兒看我。他說:老馬,你身體咋樣?
我腰椎間盤突出,20多年了,睡熱炕沒事,不疼,在那涼炕肯定特別疼。第二,嚴重皮疹,在家炕熱沒事。第三個,我在北京住院,差點沒過去,得了個心肌梗。
說實話,委屈無所謂。我沒少挨陷害,我知道被陷害的滋味、苦頭。我不為別的,就是實事求是。必須得善良,品質(zhì)、品行才能推動發(fā)展,第一位的。
NBD:在經(jīng)歷這件事后,對您個人有什么影響?
馬樹山:法律是公正的,相信黨組織。
NBD:您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嗎?
馬樹山:我沒有,看組織。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組織。
律師解讀:加強制度建設 防范類似情況發(fā)生
在馬樹山離開的日子里,他家人的生活又有哪些改變?
馬樹山女兒表示,已經(jīng)有很多人找過他們,但我們不需要幫助,相信國家最后會給一個公平合理的交代。
實際上,馬樹山一案不僅在社會層面引起熱議,也引發(fā)了法律界的廣泛討論。
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在近日的座談會上特別提到馬樹山一案,他表示,檢察機關履職辦案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決不能出現(xiàn)沒有犯罪事實予以逮捕、起訴的案件。對檢察機關在此案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強制措施適用、監(jiān)督履職等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要在查清事實、準確定責的基礎上,按照司法責任制規(guī)定,嚴肅追責。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周小羊律師在接受《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當事人進行相關檢舉,即使真的是檢舉失實,但不是故意誣陷,而是揭露失實,刑法明確規(guī)定不適用誣告陷害罪這一罪名。此外,馬樹山是寄出信件,是在一個合理限度內(nèi)的監(jiān)督和檢舉,也不符合情節(jié)嚴重這個構(gòu)成要件。
周小羊表示,這一案件在推進過程中確實存在不符合常規(guī)的地方。一是從刑拘到逮捕、到移送審查起訴、到移送法院,期間速度特別快。如果說真的是案件定性沒有異議,要快速打擊,那當然可以縮短周期。但是在這個案件當中,就我常年從事刑事辯護來看,這個速度是非常之快的。此外,馬樹山本人年齡已經(jīng)達到75歲。像這樣的案件,即使真的構(gòu)成犯罪,在推進過程中也完全不必要逮捕,是可以取保候?qū)彽摹?/p>
周小羊建議,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因為掌握權力,站在風口上必然要面對監(jiān)督,也當然要保持相當?shù)目酥坪椭t卑,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除非有人真的到網(wǎng)絡上惡意傳播,捏造事實、抹黑,在這種情況之下,也必須依法依規(guī)來處理和打擊。這種打擊要非常審慎,因為稍不留神,就會使得正常的輿論監(jiān)督寸步難行。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勇輝律師在接受《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建議,要避免類似情況發(fā)生,一方面,應在避免相關人員違法干預司法活動上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另一方面,也要從制度上進一步保證司法機關能夠按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其司法權力。此外,從司法機關內(nèi)部來講,如何既保證辦案機關本身對案件質(zhì)量的把控,又避免辦案人員因長官意志而不顧法律,這也是需要考慮的地方。
編輯:周楊責編:周尚斗審核:馮飛